


广电总局和信产部日前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从1月3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目前,两部门仍未就《规定》的实施细则做出进一步解读。目前国内绝大多数视频网站都是民营的,且绝大多数从事视频服务的网站并未取得许可证,它们不得不面临身份未明、前途未卜的尴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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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瑞专家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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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激辩
争议焦点
第七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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