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导语

4月8日,跨境电商新税制落地,最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引发热议。奶粉、包包、化妆品,以后不能轻易"买买买"了?

跨境电商新税制

4月8日,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三部委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新税制正式施行。根据新税改方案,4月8日之后,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改征"跨境电商综合税",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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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等11部门4月7日正式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4月8日实施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新税制一切准备就绪。今后只有清单上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新税制来进口,清单之外商品仍执行一般贸易税收政策或行邮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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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明确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和税率调整后,具体商品的税率。

跨境电商仍享受政策红利

新的税改方案显示,4月8日之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规定,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从业者声音

唯品会物流副总经理武迪:"新规一旦实施,有电商同行反馈,可能当天就不出货了,因为海关新升级的系统与平台对接可能出现问题,行业和消费者都要为此买单。"

洋码头CEO曾碧波:"此次税改落地是经过过去三年跨境电商试点工作的一种总结性的判断:"未来保税仓和保税物流不再是少数大型电商平台独占的优势,更多的口岸、具备监管条件的监管区都可以开展保税进口业务,这对各中小电商而言长期利好。"

聚美优品高级副总裁刘惠璞:"新的政策体系下跨境电商如果坚持做爆品很难生存。国内品牌往往利用电商打造爆品的模式来解决产品库存,但如果跨境电商只做爆品,陷入价格战而不是做一些特色和长尾的商品,就很难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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