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爱我家与租户签订租房中介合同上规定“如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仍继续租赁的,需再次向丙方支付新合同约定的佣金”。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我爱我家与租户签订租房中介合同上规定“如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仍继续租赁的,需再次向丙方支付新合同约定的佣金”。
法律人士认为,如再次续约,租客与房东信息没有变化,没有中介介入的必要。
目前已引起北京市住建委重视。在即将出台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也就是说,如果是同一房屋的租赁双方进行续约,中介不能再次收取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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