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一年两度“双11”有何用?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2019-06-18

导语:“6·18”成为全民网购的节日之前一直是京东的公司创始纪念日。1998年的6月18日,刘强东在中关村成立了京东公司,21年来京东从一个销售“光媒体”硬件的小企业,成长为今天中国电商“诸王”之一。从2010年开始,普通消费者开始逐渐接受京东与“6·18”之间的关联性,直至今日。

“6·18”这出好戏未及终章便频频掀起高潮,然而主角却不太是京东。

“6·18”成为全民网购的节日之前一直是京东的公司创始纪念日。1998年的6月18日,刘强东在中关村成立了京东公司,21年来京东从一个销售“光媒体”硬件的小企业,成长为今天中国电商“诸王”之一。从2010年开始,普通消费者开始逐渐接受京东与“6·18”之间的关联性,直至今日。

在京东开始打造“6·18”购物节的前一年冬天,阿里从互联网流行的“光棍节”中,衍生出了后来尽人皆知的“双十一”。但最近几年,作为京东最大友商的阿里对“6·18”的态度开始发生了变化。

从之前的“各玩儿各的”,到后来的开始参与,再到今年的全军出击,阿里希望把“6·18”变成夏日版的“双11”,这件事在今年表现得尤其明显。

到底谁需要一年有两次“双11”级别的大促?

多一次薅羊毛的机会,消费者肯定是喜闻乐见。这对促进消费来说显然也是一件好事。电商冬日促销的主力之一是换季采购的羽绒服等高客单价的服装,而相信电商企业也很容易找到相应的夏日爆款。今年“6·18”之前,各类品牌商都通过电商平台集中上市了自己的新品,和“双11”前后的情况一样。也就是说,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一年有两次“双11”级别的大促,就意味着一年能经历两次“环球共此凉热”的网上新品发布会。

如果品牌商不需要“站队”“二选一”,那么一年两度对于品牌商来说也肯定是个好消息。不过,今年“6·18”之前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在“二选一”已被《电子商务法》明确定性为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苏泊尔、美的、格兰仕等品牌仍于“6·18”之前先后遭遇了疑似“二选一”的情况。

而对电商平台自己来说,包括阿里、京东在内的电商“诸王”则希望把“6·18”“双11”级别的超级大促当做网罗流量的最好机会,以安抚自己和资本对于流量的日渐严重的焦虑。对于大多数中国网购者而言,他们通常没有对某一个平台的绝对忠诚度,而是会考虑诸多因素,在各平台之间切换。至少目前,“诸王”都没有找到一种可以稳定提高用户忠诚度的方法,从这个角度讲,中国电商仍处于战火纷飞的战国。

正因为如此,从品牌角度,“诸王”才更重视在超级促销周期中打压对手。对于稍小一些的电商平台来说,他们可能只是跟跑者,超级大促的整体流量必然提升,所以能占的便宜还是一定要占,如此而已。但对“猫拼狗”而言,超级大促则是提升品牌价值最重要的时段。不过这个时段现在从一年一次,变成了一年两次。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艾瑞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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