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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发布声明: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导语:老干妈发布声明称: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6月30日晚间消息,老干妈发布声明称: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针对上述重大事件,我司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20年6月20日决定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则民事裁定书,同意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00元的财产。

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162406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针对在深圳南山区法院申请冻结老干妈1624万财产,腾讯方面回应称此事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腾讯被迫依法起诉,申请冻结了对方应支付的欠款金额。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艾瑞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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