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作为长期关注民间借贷诉讼案件的律师,笔者近日接到了四年前曾服务过的客户小张的电话,这次他是为妻子的借贷官司前来咨询的。小张表示,他的妻子几年前曾在某P2P平台上出借了一笔资金,后来一直没有回款,想知道能否通过起诉平台来追回这笔钱。
之后小张发来了一份类似P2P平台的最高院的民事裁定书,案情和判决大致如下:
1、2016年9月至2020年9月,原告通过注册“悟空理财”APP的方式,使用玖富普惠平台“投资”服务功能,经被告玖富公司撮合共出借多笔款项。
2、在出借环节,原告需通过点击“同意并确认出借”的方式和被告签订《出借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在内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3、截止2020年11月30日,原告账户仍显示有借款无法归还。
4、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玖富公司偿还借款本息。
5、原告认为:其将自有资金充值到银行的存管账户,玖富公司将资金借给不特定的第三人;玖富公司未取得国家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没有进行风险提示,没有向原告提供借款人信息;双方产生民间借贷的合意。
6、玖富公司认为,双方是居间中介服务法律关系。
7、法院判决原告败诉。

在了解小张家的出借情况后,笔者给出了初步建议,首先要确定所出借的平台是否是合规P2P,如果是没有涉及资金池和自融的合规P2P平台,回款方式一般是由平台根据债权情况出具回款方案,或者也有个别像上述裁定书中的原告出借人那样,希望以民事起诉平台的方式进行回款。而作为新兴的网络借贷,通过网贷信息中介也就是P2P平台,撮合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需求建立债权关系,在出现借款人违约后,出借人往往难以厘清债权关系,有出借人认为“钱是通过平台借出去的,现在就该平台还钱”。而这个诉求在“注重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法治体系下,往往并不能得到满足。


难道出借人就毫无办法了吗?当然不是!基于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等文件精神,部分网贷平台当下正在推动“属地化催收诉讼”,支持出借人在律师帮助下向逾期借款人发起催收和法律诉讼。这种催收方式将出借人、平台和律师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有效杜绝此前的暴力催收和平台回款缓慢的问题,同时给老赖施加最大的压力,迫使其还款:律师会向借款人发正式律师函,正式宣告网贷债务纠纷已正式被提升到法律层面来解决;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老赖必然会被判决还款,拒不执行判决者则将面临有期徒刑等刑事惩罚,而且老赖本人及其家人在生活、金融、教育、消费等方方面面都会面临严厉限制,不仅寸步难行而且没脸做人。
这对出借人朋友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大家可以多关注所在平台讯息,平台一旦推出属地催收诉讼要尽快介入,争取到好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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