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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无偿征用”员工的朋友圈属违法

来源:电脑报    作者:      2019-07-16

导语:我们都听说过“财务自由”“车厘子自由”“口红自由”,现在又多了一个新名词“朋友圈自由”。

我们都听说过“财务自由”“车厘子自由”“口红自由”,现在又多了一个新名词“朋友圈自由”。你有被公司强制发朋友圈的经历吗?作为全民营销时代,为了提高传播率,很多企业盯上了员工朋友圈这块“肥肉”。

一些创业公司甚至是大公司,会要求员工把公司产品信息或者某篇软文转发到朋友圈进行推广宣传。

在朋友圈营销这方面,有的公司会尤其较真,转发到朋友圈还不够,还得要求员工的微信名改成公司名+自己的名字,头像换成公司的logo。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职场老司机可能会把好友分组,上述朋友圈只能特定好友才能查看。这样就能逃掉吗?有时候公司会明确要求不允许屏蔽任何人,员工需要留着截图以备被抽查,或者直接截图到公司群,进行财务纪录。

对于这类现象,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支持的人认为,自己生产的产品,参与发起的活动,自己都不想转发还能指望别人关注?所谓强制发朋友圈,无非是要求转发公司产品信息动态,作为员工应该有基本的团队荣誉感集体意识。

反对的人则认为,经常发一些广告,导致一些人脉关系变差,公司是否有为员工考虑呢?

当然了,小狮子的朋友圈偶尔也会转发咱视觉部的优秀作品,一方面这都是自愿行为,另一方面领导并没有真正的要来检查核实,更没有什么处罚措施。

那么,公司到底能不能要求员工在朋友圈为公司发广告,甚至对未转发的员工扣减工资呢?针对此现象,现代快报近日发起了街头采访,采访显示大多数人表示单位并不存在强制转发的规定。

报道称,江苏省总工会江苏职工之家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便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必须在朋友圈转发公司广告,不转发就扣工资,该制度也因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而应属无效。

上述负责人表示,公司要求员工在朋友圈转发公司广告,涉嫌滥用劳动管理的权限,对员工的自由进行额外的限制。

从合法性层面讲,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所以该规定也是不合法的。

此外,如果员工因为未在朋友圈转发公司广告而被扣了工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返还被克扣的工资。

你有被公司强制发朋友圈的经历吗?你是怎么看待这种现象的呢?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艾瑞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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