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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付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

来源:字母棒    作者:      2022年02月24日 10:50

导语: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支付、支付宝分别发布公告,对此前中国人民银行针对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规定作出回应。

2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支付、支付宝分别发布公告,对此前中国人民银行针对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规定作出回应。

总结各方回应,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针对使用个人收款码的小微商户等群体推出“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自愿申领。

这一回应源自于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相关规定本意是降低个人收款条码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隐患,却“误伤”了许多小微商户。《通知》出台后,相关规定被网友误读为“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甚至传出要追溯个人收款码过去四年收支情况追缴税款的谣言。

疫情以来,“地摊经济”兴起,很多流动经营的地摊摊主在经营中使用个人收款码收款,《通知》的规定以及后续传言让他们担忧:自己的生意能否继续?后续经营成本是否会上升?随着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支付、支付宝的公告陆续发布,小微商户才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但在谣言与辟谣数次交锋中,小微商户的焦虑一直没有得到缓解。有银行工作人员向字母榜表示,近期对公业务部门收到小企业的咨询明显增多。此外,有不法分子盯上了这部分人群,设计了代办、升级收款码等相关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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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6日,“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冲上微博热搜,该消息源头是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紧接着的11月27日,就有媒体和专家对消息进行了辟谣,称相关说法为“标题党”,系对于央行通知的误读。

但市场情绪已被点燃。消息出现当日,市场中上市第三方支付公司股价随之拉升,拉卡拉(300773)早盘涨幅超过15%,移卡(9923.HK)盘中拉升一度涨超16%。

消息通过微信群等渠道迅速传播,还衍生出了其他谣言,比如2月16日,微博话题“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收款码近4年数据”冲上热搜。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将追溯过去四年个人收款码数据,并追缴相关税收,微信、支付宝官方当即进行辟谣。腾讯客服在近期回复中也加入了辟谣相关信息。

谣言的广泛传播给小微商户带来的焦虑,让一些机构从中寻到了商机,许多代办公司营业执照的中介开始蹭热度推广自身业务。而从彼时市场反馈来看,该项规定被解读为引导支付宝、微信支付改变原有模式,利好在支付领域强化数字人民币的作用,银行借此开始推广旗下聚合收款码和数字人民币收款码,近期已有建行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长沙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员工,都在朋友圈发文力推各自的聚合收款码。

也有不法分子盯上了广大小微商户,以代办、升级收款码为名目进行诈骗。微信支付在2月22日官方公告中提醒用户“若有相关人员上门推广,请谨防诈骗”。

从去年10月至今,央行这则通知泛起层层涟漪,由此引发舆论场上谣言与辟谣数次交锋,直到2月22号才随着官方公告宣告平息。其中,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告称,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微信支付称,2022年3月1日之后,结合用户收款情况,将陆续通过微信收款助手消息通知等方式发出邀请,在用户自愿情况下提供个人经营收款码。支付宝则表示,2022年3月1日之后,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享受包括提现免费等一系列现有服务;3月1日起,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可升级为个人经营收款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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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细读《通知》不难看出,规定针对的是“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而非正常经营活动;被禁止的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而非经营收款。谣言明显误解、夸大了事实。

但造谣者正是利用了大多数网民不会去看官网文件,且对支付行业相关术语不了解的特点,制造并传播谣言,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市场异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近日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6月,中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8.72亿。

有数据显示,目前线下扫码支付市场共包含巨头提供的商户码、个人码以及第三方的聚合支付三大类途径,扫码支付市场年规模约40-50万亿元,其中聚合支付约15万亿元。

涉及数亿人、数十万亿交易规模,支付工具的变动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意味着,涉及支付工具的政策制定会相对谨慎,更多是循序渐进,而非一刀切:巨量资金沉淀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一旦停用很可能引发市场的连锁反应。

实际上,从央行有关负责人表态来看,将个人收款码用于商家收款混淆了交易性质,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同时存在利用“跑分平台”将赌博等非法用途隐匿于日常交易场景等多重风险。所谓“跑分”就是利用个人的收款码,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跑分平台”实际是从事境外诈骗、赌博、色情、洗钱等非法行为的网络支付平台。

在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还发布了一条公告,表示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令〔2022〕第1号)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

该《办法》披露于1月26日,一经发布便引发热议,一度登上热搜。舆论主要聚焦于《办法》中有关“3月1日起个人存取款超5万元要登记”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事实上,打击线上线下各类洗钱、诈骗行为已经成为央行政策的一个长期目标。上述规定由于技术原因暂缓,但并不意味着日后不实行。

未来随着政策推进,可能藏匿洗钱诈骗等非法活动的交易场景都将趋向于规范化,本次付款码风波并非瞄准小微商户的饭碗,而是为了加强行业管理,斩断非法链条,更好保障个体工商户资金安全。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艾瑞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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